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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學年度第2學期學務處校安人員徵才公告(114-1206)

科別

學務處校安中心

擬聘等級及名額

校安人員4名

學歷

大學以上

學術專長

1.溝通表達能力佳。

2.有服務熱忱。

3.熟悉電腦文書處理。

4.具有高度敬業負責與利他助人之特質、品行端正,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。

5.具自用車能承擔學生緊急醫療護送服務優先

經歷

曾任學生輔導經驗者尤佳。

專長技能(證書)

教育部校安中心儲備人員證書。

職務(工作)內容

1.協助學校辦理學生事務工作,校園安全及危機管理事宜。

2.軍訓室(教官室)業管相關業務。

3.須配合輪值,其任務以校園內外(含教職員工生)緊急事件處理、通報、急救(視狀況)及校園內人員安全防護相關業務為主。

4.災害防救。

5.防制學生參加不良組織。

6.防制學生藥物濫用。

7.學生生活輔導。

8.其它交辦事項。

9.支薪基準:38,100起/月。(年終1.5個月)

檢附文件

1.中文履歷(附照片)及自傳(依附件格式填寫)。

2.畢業證書影本。

3.以往相關工作經歷與服務證明。

4.預定到職日115年1月1日

收件日期及單位

收件截止日期:額滿為止(郵戳為憑)信封請註明應徵「校安中心校安人員」

請至google表單填寫個人基本資料:https://forms.gle/jNryLaT3AP6UyKNi6

再將履歷表、學經歷相關證明文件寄至下列地址

收件單位:人事室

          電話:(03)4117578轉130

本校地址:32544桃園市龍潭區中豐路高平段418號

其他

其他注意事項:
一、信封上請貼上本校專用封面格式
二、合格者另行通知,未錄取者應徵資料恕不退件,由本校徵才單位逕行銷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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