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4學年度第1學期學務處心諮中心兼任心理師徵才公告(114-0917)
科別 |
學務處心諮中心 |
擬聘等級及名額 |
兼任心理師1名 |
學歷 |
心理、諮商輔導相關科系研究所以上 |
所需專長 |
1.具個人諮商、團體諮商能力 2.危機處遇能力 |
經歷 |
有大專校院諮商輔導工作經驗者佳 |
專長技能(證書) |
具諮商心理師或臨床心理師證照 |
職務(工作)內容 |
個別諮商、團體諮商、危機處理 |
檢附文件 |
1.中文履歷(附照片)及自傳(依附件格式填寫)。 2.畢業證書影本。 3.以往相關工作經歷與服務證明。 4.預定到職日:114年10月3日 |
收件日期及單位 |
收件截止日期:額滿為止(郵戳為憑)信封請註明應徵「心諮中心兼任心理師」 請將履歷表、學經歷相關證明文件寄至下列地址 收件單位:人事室 電話:(03)4117578轉130 本校地址:32544桃園市龍潭區中豐路高平段418號 |
其他 |
其他注意事項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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